财务报告提交期限,提交给哪些主管机关?
- Huong Mai
-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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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财务报告有哪些资料?
1、如企业适用133号函规定的会计制度
根据越南财政部第133/2016/TT-BTC 号函第71条规定企业财务报告系统。
中小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系统包括:
- 财务情况报告
-经营活动结果报告
- 财务报告说明
- 资产负债表
- 现金流量表
2、如企业适用200号函规定的会计制度
根据越南财政部第200/2014/TT-BTC 号函第100条规定企业财务报告系统
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系统包括:
资产负债表
经营活动结果报告
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说明
II- 财务报表提交期限
根据越南财政部于2014年12月22日公布第200/2014/TT-BTC号函关于辅导会计制度规定:
第109条:财务报表提交期限
1、对于其他类型企业
a) 会计单位为个体户及合营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日起最晚30天内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对于其他会计单位,提交财务报告期限最晚为90天;
b) 直属会计单位给上级会计单位提交财务报告期限由上级会计单位规定。
根据越南财政部第133/2016/TT-BTC号函关于辅导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制度规定财务报告制作和提交责任与期限如下:
2、财务报告制作和提交之责任
a) 凡中小型企业需根据规定制作和最晚在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财务报告给主管机关。
因此:
向各主管机关(其中有税务局,统计局)提交财务报告期限最晚为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90天内。

(*)在一些地方,税务局和精英登记处不收正本提交(根据投资计划部与财政部颁布第01/2026/TT-BKHĐT-BTC号函辅导企业注册的额国家资讯系统与税务资讯系统有关企业资讯交流)
(**)大众公司、上市柜公司、发行证券组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公司、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需将合并报表提交给其上市的国家证券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根据越南财政部于2014年12月22日公布第200/2014/TT-BTC号函第110条规定接收财务报告的机关:
第110条,接收财务报告机关
对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审计财务报告的企业在提交财务报告之前需根据规定进行审计。经审计后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交给国家主管机关及上级企业时需
捡附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
国外投资企业(简称FDI)的财政主管机关为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中央直辖市的财政厅
7. 注册地点在加工出口区、工业区、高科技园区的各企业(包括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如需应提交财务报告给加工出口区、工业区、高科技园区的管理总局
正本书面提交方式说明:
企业准备两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上述第III项表说明提交给各主管机关。其中有一份由企业存查的报告会请主管机关签章确认已收报告。
提交各机关后结果如下:

IV-不提交或延迟提交财务报告的行政法则规定
1、关于会计、独立审计领域的行政法则规定
根据越南财政部第41/2018/NĐ-CP议定书第12条规定关于财务报告提交及公告:

2、关于统计领域行政法则规定
根据越南政府第95/2016/NĐ-CP 号议定书第7、8条规定有关统计报告、财务报告提交给国家统计机关的期限

3、可以补提交财务报告吗?
对于资料错误的财务报告可允许补充申报和补提交。但补提交财务报告的时间须在税务机关发出查帐决定书之前。
在越南的外资企业须掌握以上规定为避免在越南运营期间被处罚。
